民盟常德市委反映,当前,中小城市(城镇)医院越来越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较高医疗服务的需求,医患矛盾突出,其中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。 2007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全国各级、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,并进行年度考评。《意见》要求考评每年进行一次,分自我评价、科室评价、单位评价三个步骤,却始终不见患者评价这一环。 评价体系中患者评价的缺失,表明了当前患方反馈对医疗机构的影响十分微小,纠纷、冲突、投诉也未能作为一个整体积累对医务人员产生影响。而恰恰是小到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态度,大到医疗事故,都直接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,因此,最有资格评价医德的是患者,患者的满意度才是最重要的标准。民盟常德市委建议引入公共力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,具体如下: 1、将患者评价纳入医德考评。一是院方给每一位就诊的患者提供一份满意度调查表,患者可以自行选择填表与否。患者评价要纳入医德考评,并与其他三种评价一样,对医务人员的职称、收入产生影响。给出差评的患者,必须要详细说明差评理由,以作为院方考评医务人员的依据。二是在院方投诉部门建立值班日志制度,任何与患者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情况都要如实记载,以配合患者评价保证医德评价的公正性、合理性。 2、引入第三方性质的社会团体介入评价。为避免院方内部监督的不作为或者是人为内部“和谐”,必须引入独立于小团体利益之上的充分代表民意的社会团体,用公共力量去补充内部监督的不足,彰显其科学性和公正性。 3、引入竞争机制。有些中小城市(城镇),由于财政能力有限,医疗资源不足,在兴建医疗机构之初只能重点发展一家医院,随着时间的推移,造成了某院在某地一方独大的情况,即便患者对该院的医疗服务颇有微词,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会被迫选择该院就医,严重不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。因此建议在当地选择另一家基础相对较好的医院加以扶持,用市场的竞争性来调和医德水平不高的问题,同时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。
[来源:常德统战网] [作者:民盟常德市委办公室] [编辑:聂鹏 何丽平] |